手賤

  好啦,我承認我就是手賤啦。

  其實我以前有一陣子過著貴婦的生活,兩個禮拜就去修手腳的。但是後來因為搬家,而且錢又賺得少了,所以已經很久沒有去。加上要留指甲,擦指甲油才好看,對於經常要打字的人來說,很不方便。所以儘管我沒有把指甲剪到底(就是沒有白色那截),也不可能留到好看的長度,就也不用去浪費時間浪費錢了。
Read more…